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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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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中心仪器赔偿制度 |
发布人:机电系 发布时间:2016-09-16 浏览次数:62 初审: 复审: 终审: |
凡使用实验仪器、器材者,都应本着主人翁的态度,爱护学校财产。如有遗失、损坏等情况发生,按下列规定处理。 一、学生在实验(实践)中损坏仪器、器材者,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,并报请中心处理。
三、对学生损坏了仪器、器材而未及时发现或未做处理的任课教师将酌情处罚。对于严格执行赔偿制度的教师则给予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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